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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企业的加班费法律风险

 各企业客户:

近来的劳动争议案件中,劳动者要求单位支付加班费的案件越来越多,如何合法的减少用人单位加班费的支付,避免加班费争议,成为很多企业希望解决的问题。根据相关法律,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合法的减少加班费的支付:

一、申报特殊工时制度。就企业内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的岗位,例如保安等,申请综合计算工时制或不定时工作制。这可以有效降低特殊岗位的加班费支出。此时要注意,在劳动合同里也要相应的约定特殊工时制。

例:公司的保安,上一天班休息一天,每天12个小时,月工资2000元。6月份共计上班15天,休息15天,如未申请特殊工时制,则每天超过8小时的工作时间均属于加班。因为每周至少休息了三天,周六周日即使上班,也等于是有了补休,所以只有平时加班。6月加班小时共计4小时*15天=60小时,每小时工资为2000/21.75/8=11.5元,因此6月份的加班工资共计60*11.75*150%=1057.5元。

如申请了综合计算工时制,而且在劳动合同里也约定了综合计算工时制的情况下,以月综合计算工作时间,则每月工作时间总共为12*15=180小时,而法定制度月工作时间为20.83*8=166.64小时,故超出制度工作时间仅14个小时,加班费应为14*11.*150%=241.5元。

两相比较,应支付的加班费大大的减少了。

二、在劳动合同与规章制度中规定加班审批制度并加以运用。这样可以避免员工一些不必要的加班。因为,公司安排员工延长工作时间才叫做加班,员工自愿的延长工作时间不算加班。但是公司必须有一定的制度、一定的证据来证明员工延长工作时间并非公司的安排,并未履行相应的手续。

如规章制度中可以作下列规定:

“公司不鼓励员工加班,各岗位所安排的工作任务,均可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完成。

员工如需延长工作时间,应填写加班审批单,并得到部门主管的同意,否则不视为加班,公司将不予以支付加班工资。仅打卡下班时间超过了规定时间,不视为加班。”

三、将工资划分为正常工资与加班工资,在劳动合同中写明,在工资条项目中列明。实践中有的单位加班时间比较固定,便与员工口头约定在工资里面包括一定的加班费,但该加班费并没有在劳动合同中体现,也没有在工资条里单独列明。一旦争议发生,员工完全可以主张单位没有支付加班费,单位很可能败诉。

另外,实务中,有些单位安排员工在法定节假日加班,并向员工额外支付一些费用,名为“节日补助”,“节日福利”,“过节费”等等,但却没有另外支付加班工资,这也容易引发争议的作法。如果是按照加班费的本意给的,在工资条里面就应该列明为“加班费”,或“加班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等。

四、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加班工资计算的基数。劳动者的工资一般分为很多项目,如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奖金、津贴、绩效工资等,根据《关于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 浙劳政[1995]103号 )第九条:“关于加班加点工资的计发问题

(一)单位安排职上加班加点的,应当以劳动合同规定的职上本人所在的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为加班加点工资的计发基数。

(二)执行上款规定有困难的单位,安排职工加班加点的,以下列标准计发加班加点工资:

1、实行岗位技能工资制的单位,以职工本人的岗位工资与技能工资之和为加班加点工资计发基数;

2、实行其他工资制度的单位,以加班加点上月职工正常工作情况下的工资资收入(不包括奖金和物价补贴)为计发口径;对于难以划分工资、奖金、物贴等项的企业,以职工上月实得工资的70%为计发口径。

(三)加班加点工资的计发基数低于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按全省最低工资标准为计发发基数。”

如果劳动合同约定在每月的固定的工资,如岗位工资、基本工资、津贴等等,作为加班费的基数,而把浮动的、不固定的绩效奖金、提成奖金剔除在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之外,可以合法的减少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

五、工资与福利的调整。

工资与福利是不同的内容,工资需缴纳个人所得税,作为计算社会保险缴费与加班费的基数,而福利是用人单位的一种经营成本支出,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也不作为计算加班费的基数。所以,从降低加班费的计算基数的目的出发,可以考虑适当增加给员工的福利,如提供宿舍、伙食等,而降低工资性收入,可以降低加班费。

六、做好考勤记录。

实践中,在遇到劳动仲裁时,往往劳动者会向仲裁庭申请要求用人单位提交一定的考勤记录,以证明是否有加班的考勤记录。所以,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应当作好考勤工作。建议用人单位制作书面的考勤表。根据前面所说的举证规则,考勤表通常情况下无需精确到小时,只需精确到上班天数,包括工作天数和各种假期的天数,并让员工签名。签名可以放在与领取工资时一起,一并让员工签字。在实务操作中,在争议未发之先让员工签字配合,其实是不难的,待到争议发生之后,再想要双方心平气和的协商,就困难了。

另外,两点注意事项:一、在工资条里面同样要列明加班费,否则可能不被当作加班费;二、扣除加班费之后的正常工资不能低于最低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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