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介绍

- 联系我们
- 电话:0571-86876588
传真:0571-86876588
手机:13735512728
- 最新动态
-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最新动态
- 2014年浙江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项目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可赔偿项目:
1、医疗费:
2、误工费:
3、护理费:
4、交通费:
5、住宿费:
6、住院伙食补助费:
7、必要的营养费:
如致残的,赔偿项目还可能包括:
8、伤残赔偿金:按鉴定认可的伤残等级标准计算
9、残疾辅助器具费:
10、被扶养人生活费:
11、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12、精神损害赔偿抚慰金:
如受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
8、丧葬费
9、被扶养人生活费
10、死亡补偿费
11、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12、精神损害赔偿抚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