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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浙江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项目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可赔偿项目:

1、医疗费:

2、误工费:

3、护理费:

4、交通费:

5、住宿费:

6、住院伙食补助费:

7、必要的营养费:

如致残的,赔偿项目还可能包括:

8、伤残赔偿金:按鉴定认可的伤残等级标准计算

9、残疾辅助器具费:

10、被扶养人生活费:

11、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12、精神损害赔偿抚慰金:

如受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

8、丧葬费

9、被扶养人生活费

10、死亡补偿费

11、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12、精神损害赔偿抚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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