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介绍
联系我们
电话:0571-86876588
传真:0571-86876588
手机:13735512728
最新动态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最新动态
民主立法的杭州实践 五千余市民参与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立法创下多项首次

 新修订的《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将于5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条例不仅解决、规范了当前物业管理中遇到的许多新问题,而且在修订过程中始终坚持民主立法,开大门,接地气,听民声,纳民意,先后有五千余名市民参与修法。

与以往相比,本次修订条例调研次数最多、征求意见范围最广、征集意见最多,在本届浙江省杭州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中创造了多项首次:首次召开立法听证会、首次向全体市人大代表征求意见、首次实行三审制和隔次审议、首次进行立法前评估……历时两年的《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成为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生动实践。

杭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金财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要提高立法质量,必须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把立法的大门打开了,就能更加广泛地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汇聚民意,集中民智,努力使修订后的条例更加符合杭州实际和人民意愿。

充分听取广大市民意见

“物业管理涉及到千家万户切身利益,涉及到杭州全市老百姓安居乐业。”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洪航勇向《法制日报》记者介绍,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自2012年进入修订程序后,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就把充分听取人民群众意见作为一件头等大事来抓。

适应新媒体时代特点,在两年多修订过程中,杭州市人大常委会一直坚持在网上公开征求意见,从修订草案到修改稿,再到修改二稿,每修改一次,都在《杭州日报》、杭州网、杭州人大网上全文发布,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杭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还通过官方微博,及时发布相关立法消息,积极和网民互动。

市民对此反应热烈、踊跃参与。条例修订期间,先后有300余人次以电话、邮件、网络交流等形式提出修改意见,100多名市民还来到杭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面对面提意见,与杭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工作人员一起研究法规条款修改。

物业费收缴及标准、物业自行管理模式、物业使用禁止行为的规范、群租行为如何规范……在征求意见后发现,人民群众对上述问题反应强烈。2013年3月29日,杭州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就此召开立法听证会,当面听取人民群众意见。

“通告发布后,反响非常大,120多名市民报名参加,考虑到代表性等因素,我们按照报名顺序,并兼顾所持观点、所在区域、代表的利益群体等,遴选确定了18位市民作为听证陈述人,其余全部转为旁听人。”杭州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路江通介绍,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分管副主任等作为听证人参加会议,市政府部门负责人、部分市人大代表作为指定旁听人旁听了会议。18位听证陈述人发表了听证陈述,11位旁听人也作了发言,3小时的听证会上,没有出现一分钟空当,各种不同的观点正面交锋,充分表达。

“交纳物业服务费是业主应尽的责任,对欠交的物业服务费要交纳滞纳金,要通过立法严厉制裁不交费行为。”一位陈述人刚抛出自己的观点,另一位陈述人立即提出不同意见:“业主欠费原因是多样的,业主利益受损时,不交物业服务费可能是唯一的维权办法。”

群租问题更是成为听证会焦点,反对的慷慨激昂,赞同的也言之有理。“杭州钱江新城的部分安置房被隔成9个房间4个卫生间或者7个房间5个卫生间,门都找不到。”一位陈述人认为,这样的群租影响小区环境,又带来安全隐患,应立法禁止。另一种观点则认为,群租减轻了年轻人和外来务工人员的生活成本,不能一刀切。还有人认为,群租不需要立法来规范。

广泛动员人大代表参与

物业公司突然撤出,物管形成真空;更换物业公司后,新老公司不交接,小区门口两家保安同时站岗对峙;电梯坏了,无人无资金管理维修,一停数月;业委会不尽职,业主大会难召开……

2012年4月,在杭州市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杨一青等10名市人大代表向大会提交议案,列举上述物业管理中遇到的新问题、新矛盾,认为从2002年2月1日起实施的《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已经滞后,建议立法机关尽快启动对该条例的修订工作。

民有所呼,必有所应。经过研究论证,稍后召开的杭州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主任会议决定将物业管理条例修订列为2012年立法项目。

路江通说,人大代表代表人民群众的利益,依法行使当家作主、参与国家立法活动等权力。启动物业管理条例修订工作,就源于人大代表议案。参与地方立法,是人大代表履行职责的一项重要内容,在杭州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过程中,理应尽可能广泛动员吸纳人大代表参加。

杭州市人大代表卢红梅是一名律师,在条例修订过程中,她与其他从事法律、社区管理工作的杭州市人大代表以及法制专业代表小组的10位代表一起,被邀请参加了立法座谈会、立法前评估工作会议,还列席了杭州市人大常委会会议。

“很高兴,我提的几条建议被采纳了。比如调解方式的确定,条例规定以联席会议制度调解物业纠纷,这种由专业部门组成的联动机制为依法调解纠纷奠定了基础。”卢红梅说,另外,政府对物业管理的监管工作方式也有所改变。

“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将条例修改二稿印发给全体市人大代表征求意见,这在杭州市人大历史上也是第一次。”杨一青对《法制日报》记者说,这次立法是一次接地气的立法,从启动到修订,充分发挥了市人大代表的作用,而且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也得到充分尊重,比如,根据代表的建议,修订后的条例规定:社区居民委员会可以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委托下根据应急管理的需要负责组织不超过六个月的基本保洁、保安等服务,相关费用由业主承担。

逐条研究落实意见建议

“征求意见只是打下了基础,关键在于对意见的研究和采纳。如不重视和认真研究征求到的意见,征求再多的意见也都是走过场、搞形式。”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祖萼说,基于这一指导思想,杭州市人大常委会要求具体从事修订工作的法制委要敬畏民意、端正态度,对征集到的每一条意见都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采纳与否都要讲出道理。

修订期间,杭州市人大法制委先后在西湖、余杭、萧山等区、县召开了7个座谈会,在物业管理小区召开了12个座谈会,在杭州市中院召开了基层法院代表座谈会,广泛认真听取各界代表的意见建议。加上立法听证会征集到的各方意见,共梳理出249条意见。

“对每一条意见,我们都认真进行了分析研究,逐条审议、层层把关,拟定修改意见。”路江通说,“不敢说这些意见都得到了处理,但可以肯定地说,它们都得到了足够重视和认真研究。”

“有些意见十分尖锐,甚至以指责的、威胁的语言要求按照其意见修改条例。”路江通说,对此,杭州市人大常委会的态度是,不能因为批评尖锐,就对意见不加理会;也不能因为批评尖锐,对意见轻易采纳,正确的态度是不在乎批评的态度,而在乎批评的价值。

来源:法制日报

友情链接:中国普法网   |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杭州市律师协会
Copyright by 浙江民衡律师事务所
地址:杭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天城东路181号中沙时代银座11楼1108号
联系电话:0571-86876588 传真:0571-868765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