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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热剧学法律 | 以法《问心》,解锁隐藏的法理与人情

 看热剧学法律 | 以法《问心》,解锁隐藏的法理与人情
原创 杭州司法 杭州司法 2023-11-08 18:34 发表于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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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热播剧《问心》迎来大结局,讲述了周筱风(赵又廷 饰)、方筱然(毛晓彤 饰)和林逸(金世佳 饰)三位拥有不同生活背景和职业理念的心脏科医生,在治病救人的过程中并肩作战、医人医己的故事。该剧聚焦医疗题材,不仅展现了医护人员的艰辛,更是将医患关系、职场压力、底层百姓困境等问题一一呈现,引发观众对生命的积极思考。剧中的一些情节蕴含着不少法律知识,让小编带大家一起看剧学法~

 

 

 

 

 

 

Part 1

王大爷拒诊后病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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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外科医生林逸在菜市场碰到一位突发胸痛的王大爷(谭希和 饰),林逸根据其症状推断出是急性心梗,强行把他送到医院并建议做全面检查。周筱风接诊了王大爷,告知他需要赶紧住院,但是王大爷心疼钱,趁机悄悄离开医院。几天后王大爷死于急性心梗。

 

法律分析

 

问:周筱风作为首诊医生是否要对该事件承担法律责任?

 

王大爷不配合诊疗,医疗机构不承担责任的前提是没有过错,这里的过错一般指两个方面:一是医务人员对患者不配合可能造成不良后果没有尽到告知义务;二是诊疗行为本身不符合诊疗规范。

 

剧中,周筱风接诊了王大爷,为他做检查,并明确告知他的问题是心肌缺血导致心绞痛反复发作,有心肌梗死的风险,需要赶紧住院。另外周筱风在离开时,特意叮嘱王大爷不要离开,一定要等他回来。王大爷一方面觉得看病太贵,另一方面觉得自己平时都很健康,医生就是小题大做、危言耸听,所以他不打招呼就回家了。

 

以此来看,周筱风已尽到充分告知的任务,王大爷在明知自己是心肌缺血导致心绞痛反复发作,有心肌梗死的风险的情况下,仍选择自行回家,耽误了治疗,周筱风作为医生不必对此负责。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四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Part 2

张雨熙就职公司不交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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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中,心脏病人张雨熙(刘恩佳 饰)经过医生抢救,才捡回来一条命。由于医疗费用过高,且张雨熙就职的公司在员工试用期内不交社保,其丈夫田磊(李感 饰)不顾及张雨熙的身体和情绪,反而责怪张雨熙没有买保险,张雨熙也为此感到自责。

 

法律分析

 

问1:公司有没有义务在员工试用期内为其缴纳社保?

 

答案是肯定的。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的期限内。因此,虽然张雨熙还在试用期间,但是公司也应当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问2:张雨熙应如何维权?

 

剧中张雨熙所在的公司,在其试用期内没为其缴纳社保,属于违法行为。张雨熙有权向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并要求单位为其补缴社保。虽然目前对于医疗保险待遇并无明确立法规定,但张雨熙可以要求公司在符合社保报销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款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Part 3

杨阿姨侄子想继承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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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中,病人杨阿姨(方青卓 饰)是一个饱受苦难的人,十多年前的汶川地震带走了她的丈夫和儿子,只留下了自己。虽然还有个侄子(孙新博 饰),但是侄子只要钱,从不关心杨阿姨的病,还想把她的房子和钱占为己有。

 

法律分析

 

问1:杨阿姨去世后,其侄子是否有法定继承权?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位法定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剧中杨阿姨的侄子是他目前唯一的亲人,杨阿姨已经失去了所有的第一和第二顺位法定继承人,在此情形下,杨阿姨的侄子可以代位继承,但是能够继承的财产份额还有待确定。

 

问2:杨阿姨的侄子在杨阿姨生病期间不管不问,还有继承权吗?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继承权丧失的法定情形并没有不履行赡养义务,所以不履行赡养义务并不当然丧失继承权,不履行赡养义务是否丧失抚养权需要视情况而定。在实践中,如果只是一般的不履行赡养义务,继承人并不会因此类行为当然丧失法定继承权。所以即使杨阿姨的侄子在杨阿姨生病期间不履行赡养义务,但是并不一定意味着杨阿姨的侄子就此丧失了继承财产的权利。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Part 4

杨阿姨将财产捐给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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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中,杨阿姨要再次做手术,周筱风担心其手术中神志不清无法签字。而杨阿姨的唯一亲属侄子以拒绝签署知情同意书相要挟,想让杨阿姨将自己的财产给他,但是杨阿姨不愿意,并早已提前立了遗嘱,将名下财产捐给医院。于是杨阿姨请律师做了一个《患者授权委托书》,将医疗知情同意书签署的权利授权给了亲属之外的人员。

 

法律分析

 

问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杨阿姨在丧失行为能力之前能否指定监护人?

 

可以。杨阿姨作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指定意定监护人,必须是“书面形式”,指定内容要清晰明确,最好经过公证处公证,同时,必须在双方都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下签订。

 

问2:杨阿姨写遗嘱将财产捐给医院,法律上是否允许这样的行为?

 

杨阿姨写遗嘱将财产捐给医院,从性质上看属于遗赠。按照法律规定,遗嘱继承和遗赠之间的有很多不同之处。

 

▪ 两者的受让主体不同。遗赠受领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人,而遗嘱继承人只能是法定继承人之内的人。

▪ 两者所指向的客体范围不同。遗赠的客体只包括财产权利不包括消极的财产义务。而遗嘱继承人不但享有接受遗产的权利,同时还须承担清偿被继承人债务的义务。

▪ 权利的接收、行使的方式不同。遗赠受领人应当在知道遗赠的内容后的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遗赠受领的意思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而遗嘱继承人在继承开始以后,遗产处理以前,没有明确表示放弃的,视为接受继承。

▪ 获得遗产的方式不同。遗赠受领人不直接参与遗产分割,只能从遗嘱执行人或法定继承人处获得遗产;而遗嘱继承人要直接参与遗产分配。

▪ 遗嘱人可以在遗嘱中指定候补继承人,而在遗赠中则不能指定候补的遗赠人。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十三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这部“治心病”“问人心”的作品,反映了医生与病患之间真实的关系,透过剧中角色的生活经历和情感纠葛,我们看到了人性的复杂,也看到了生命的可贵。努力生活,珍惜生命,方能做到于事无憾、问心无愧。

— END —

 

律师观点不代表本平台立场

 

来源:拱墅区司法局、上城区司法局

法律分析:浙江贝清律师事务所 庞佳妮、张雨婷

法律分析:浙江浙元律师事务所 张轶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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